2021年7月,广州市获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率先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5城市之一,促进首店首发经济发展,将有效提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五大维度中的国际知名度、消费繁荣度和商业活跃度,同时也是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为落实广州市关于大力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意见和广州市促进消费提档升级若干措施,通过鼓励和引导首店首发经济发展,加快构建广州消费结构升级新引擎,推动“千年商都”焕发新活力,进一步激发时尚消费、品牌消费,市商务局结合广州实际,牵头制定《广州市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共18条,其中涉及支持政策的条款共16条,2条为其他条款。
助力首店选址
一是对接服务有首店选址需求的国际品牌,优先引导入驻国际消费中心城市“5+2+4”国际知名商圈。
二是结合城市地标性建筑和岭南特色的城市景观,打造一批首店品牌、新品首发集中展示和发布的地标性载体。
STUDIOUS TOKYO广州首店
加强政策支持
一是鼓励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第三方开展投资促进和招商推介活动,加大品牌首店招商引进的力度。对成功引进品牌首店,且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择优给予奖励,每新引进1家品牌首店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同一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
二是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在穗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广州首店的国内外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开设首店的租金和装修总成本不低于1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成本20%、最高3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三是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开设的国内外品牌独立法人性质各类门店升级为品牌旗舰店的,且上年度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装修总成本超过2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成本20%、最高200万元给予支持。
四是鼓励国内外品牌、商业设施运营方、知名媒体、策划咨询机构等,在穗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新品发布、首秀等活动,对活动主办方投入的活动场租和场地搭建总费用超过5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费用30%、最高1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五是对在广州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营销总部的首店品牌所属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本市总部经济政策和服务。
六是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品牌所属企业高管人员落户及子女入学提供协调和保障。
RAZZLE华南首店入驻广州
完善配套服务营造良好产业氛围
一是鼓励首店品牌参加国际国内展会、活动,给予活动便利等支持。
二是鼓励引进首店首发相关专业服务,探索建立发展联盟。
三是鼓励社会各界利用户外广告等为首店首发提供宣传推广便利。
集合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对在品牌首店入驻、开业及新品发布中涉及的办理事项实施“一窗受理”,提高办理效率。
二是提升品牌新品通关速度,实施进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制度。
三是在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架构下建立市相关部门、各区参与的推进首店经济发展专责小组,各区可参照建立相关工作联系机制。
“昔客堡”广州首店
细化政策实施形成首店首发促进机制
一是制定《措施》相关配套文件,梳理首店首发意向招引名录;组织行业及专家等,开展首店首发综合评估,不断优化政策环境。
二是鼓励各区通过城市更新、改造提升传统商业街区、盘活社区商业资源等方式,加快培育引进商贸业各类首店。鼓励各区参考本措施,制定出台辖区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