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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河区辖内批发市场复市的告知书

发表时间:2020-02-09 14:27:43 信息来源:区商务金融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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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我区批发市场复市工作,根据《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穗防控办〔2020〕13号)、《广州市批发市场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复市系列指引》等文件,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经梳理上级有关要求,形成工作指引。请辖内2月9日24时后复市的批发市场遵照执行。

  一、分类推进批发市场复市

  (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含粮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干鲜果品及农贸综合批发市场),要全力保障复市。

  (二)对其他批发市场,要审慎核实复市。

  二、批发市场申请复市的条件

  批发市场开办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广州市批发市场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复市系列指引》(详见附件)以及区相关防疫要求,做到“五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批发市场开办方要有明确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批发市场要明确开办方、经营商户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从业人员排查到位。批发市场开办方要组织对每一名从业人员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从业人员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穗复工,鼓励从业人员延迟返穗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穗从业人员要排查其抵穗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批发市场内部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批发市场开办方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批发市场要落实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批发市场,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批发市场,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批发市场开办方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等工作,开展消杀防疫;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和弹性工作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批发市场,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探测。鼓励实行错峰上下班,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人员流动和集聚风险。批发市场开办方要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批发市场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市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建立和落实复市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五)宣传教育到位。批发市场开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三、抓好安全生产

  各批发市场开办方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应急规字〔2020〕1号)的规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

  批发市场开办方在复市前要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市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五个一”管理措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市。

  四、申请复市的步骤

  (一)批发市场申请:复市的批发市场需提前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提供市场复市核实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和安全生产“五个一”证明材料。

  (二)现场核查:属地街道收到资料审核完备后,组织由相关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现场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核实意见,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复市;对于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对现场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复市。

  五、强化监督检查

  落实批发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批发市场复市后,要按照“五个到位”和“五个一”的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批发市场开办方应该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每日将本批发市场疫情防控情况报送属地街道,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防护等措施。对出现确诊病例的批发市场,将责令立即停业,并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区批发市场复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时开展巡查巡检,对未经核实擅自复市的,责令立即停业;发现复市批发市场不符合规范情形的,立即督促批发市场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不符合复市条件的,不得复市;对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以及影响安全稳定事件的批发市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指引适用于天河区批发市场复市工作。如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批发市场复市工作有新的要求或指引的,按最新要求和指引执行。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20年2月9日


   附件:关于天河区辖内批发市场复市的告知书及相关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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