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批发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鼓励支持企业新增纳统,按照《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批发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2019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我区现组织开展2019年批发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申报奖励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依据
《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批发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实施方案》
二、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
经市统计局核定的,2019年度首次纳入天河区“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统计数据库”的批发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共789家,名单以外的企业申报不予受理。
(二)奖励标准
对年度批发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三)奖励条件
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1、《2019年度批发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表格请使用电脑编辑打印,请勿手写填写)
2.企业银行账号《开户许可证》。
四、申报工作安排
以上材料一式2份,申报单位请于7月23日(星期五)前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加盖公章后报天河区商务金融局(联系人:梁永结、薛帅杰;联系电话:38622874、38622962;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2号楼615室)审核及汇总。如企业注册地发生跨区变更的,请向原注册地区商务部门申报。
申报表格可在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