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河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现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支持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9楼,联系电话:020-88831082,邮政编码:510523)。属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如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天河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若干措施兑现支持名单的公示.pdf
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