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穗天人社〔2020〕82号)、《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拟入驻项目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4号四楼413室,联系电话:020-87554128)。单位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
附件:
1.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拟入驻项目名单(第一批).xlsx
2.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评审项目(第一批)成绩汇总表.xlsx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