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该文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对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出“四个出新出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1+1+4”工作举措,努力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走在前列、全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而制定的。
二、支持标准
(一)新设立支持
鼓励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组建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产业联盟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对经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社会组织,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启动费支持。
(二)服务行业、企业支持
1.鼓励社会组织搭建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由社会组织主导建设的工程实验室、工具性检测、公共信息系统、行业数据监测等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50%以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2.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对于主导团体标准制定的社会组织按照《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支持。
3.支持社会组织深入开展现代服务业产业研究。对由社会组织主导开展的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研究且成果被区主管部门采用的,单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
4.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促进会员企业和辖区内企业发展的服务活动,经区主管部门同意,按活动所发生实际费用给予50%以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
(三)协助政府支持
1.支持社会组织举办、承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专项活动。对经区主管部门同意,在本区主办、承办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国际性或全国性论坛、展会、研讨会等活动的社会组织,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以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2.鼓励相关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经区政府有关部门预登记,对成功引进符合规定项目的社会组织给予支持。具体按照《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机构引进投资实施办法》执行。
3.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对经区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宣传推介天河区营商环境、企业及服务的推介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以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4.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承接政府委托工作。鼓励区各有关部门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三、政策亮点
资金扶持力度大。该政策将先施行3年,首年计划安排总额约200万元左右的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天河区社会组织在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以及天河经济发展中贡献更大力量。
预期目标明确。助力培养壮大相关社会组织,与现代服务业同步发展,相得益彰。力争通过1-2年时间,在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全部建立商协会等社会组织,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和服务企业的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承接政府委托工作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政策配套性强。政策支持分为新设立支持;服务行业、企业支持;协助政府支持三类。和天河区“1+1+8”产业扶持和科技创新政策相辅相成,形成了系列配套政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