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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发布注销公告的,企业能否自行撤销?

发表时间:2025-07-14 10:43:01 信息来源:天河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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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7/14 07:34:05

  李先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发布注销公告的,企业能否自行撤销?

  2025/7/14 10:37:22

  天河政务中心客服:

  您好!

  1.2024年7月10日之后企业发布解散公示、清算组公告和债权人公告的,进入解散公示查看页面,点击“终止”按钮,同步终止解散公示、清算组公告和债权人公告。如无法操作,参照第2点办理。

  2.2024年7月10日之前企业发布清算组公告和债权人公告的,申请人预约“内资受理”或“外资受理”号,带申请材料到受理窗口申请撤销公告。

  答复部门:天河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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