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天河政务 > 沟通畅 > 留言选登

虚假登记申请材料

发表时间:2021-11-11 15:32:41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A+ A+ A+

  2021/11/11 10:41:04

  林先生:虚假登记申请材料

  2021/11/11 15:30:42

  天河政务中心客服:

  您好!

  1、申请撤销虚假登记,将举证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506室(注明工作人员收,到付件无法签收,联系电话:020-37690333),或前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9窗口现场提交举证材料,请您准备好以下举证材料:

  一、当事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书(需载明: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被冒名登记公司名称、申请理由及具体情况);

  二、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署姓名、电话、通讯地址);

  三、如涉及身份证丢失或换领,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办理详情或挂失申报回执等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可暂时不提供);

  四、当事人名下企业查册记录(操作步骤:登录微信小程序搜“电子营业执照”点击“其他应用”,选择“投资任职情况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确认相关操作,将查询报告打印出来,当事人签名确认);

  五、当事人手持身份证原件(正反面)自拍、将图片打印后一并邮寄(需保证持证人及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见)。

  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提供监护人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材料)。

  七、其它佐证材料(如无可不提供),例如:公安、法院等相关证明材料;特殊身份人员提供工作证明、在读学生证明;精神异常、身体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申请低保相关证明材料。其它佐证材料(如无可不提供)。我局将在收齐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随后会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或邮寄相关文书给您,请您注意接听或查收邮件,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如已提交材料,请忽略此信息)

  答复部门:天河政务服务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