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办事群众:
2018年第二季度广州市一般招用工社会保险补贴和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即将开始了,为了方便您的办理,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首要提示:招用工社会保险补贴材料,有所变动,请仔细阅读办理指南(详见附件),特别提醒续办的企业,本次续办增加了《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一份(最近一个月)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一、办理时间
(一)广州市招用工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至30日(周六日除外),2018年7月份的办理时间为2日至31日(周六日除外)。
(二)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办理时间为单月份(1.3.5.7.9.11)的1至20日(周六日除外),2018年7月份的办理时间为2日至20日(周六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就业窗口。可乘B4、901A、776、581、494、494A、497、902、903或乘地铁6号线高唐石下转接驳车到天河软件园管委会下,即可到达。
三、其他提醒事项
(一)我窗口取号方式为网上预约和现场取号,登录天河政务e+官网和关注天河政务微信公众号可进行网上预约,在预约取号中遇到问题可拨打37690820进行咨询;
(二)由于2018年7月是就业窗口业务高峰期,为避免就业窗口过于繁忙造成窗口业务拥挤,致使您等候时间过长,给您带来不便。除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即将超过4年的企业以外,建议办理创业带动就业的企业可错开7月的高峰期选择9月份前往就业窗口办理(详见附件)。
(三)办理广州市招用工社会保险补贴续办的企业(不含新增),请取就业综合号,到就业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四)就业失业登记已全部下放到各街道办理,政务中心就业窗口在1月、4月、7月和10月份暂停办理失业就业登记业务。请有需求的企业到各街道政务中心就业窗口办理(详见附件)。
附件:1.广州市招用工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指南
2.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办事指南
3.各街道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4. 中小微企业单位证明
天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
广州市招用工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业务名称 |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及岗位补贴 |
办事机构 |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中心4楼A区就业业务窗口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
办理条件 |
单位招用广州市户籍的大龄失业人员、大龄农转居人员、特困失业人员、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中招用“4050”以上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相应延长,直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上述人员被企业(单位)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招用“4050”失业人员,岗位补贴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相应延长,直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除从化市流溪河林场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补贴对象不含花都、番禺区和从化、增城市的城镇户籍人员。 对开展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受委托代收代缴收取了用工单位社会保险费的,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
办事程序 |
按规定流程申请办理。 |
所需材料 |
一、新增 1、《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一份(最近一个月);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1)农转居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在居委出示的“属城中村转居人员”证明; (2)特困失业人员提供特困证; (3)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复印件; (4)残疾失业人员提供残疾证;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查验后退回) 5、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资料情况表 6、公章(建议带上)。 二、续办 1、《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一份(最近一个月);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公章(建议带上)。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 |
表格下载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资料情况表.doc |
办理时限 |
招用该人员半年内申请,每季度申办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申办上季度补贴。 |
备注 |
咨询电话:37690372、37690371 |
附件2
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办事指南
业务名称 |
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办事机构 |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中心4楼A区就业业务窗口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
办理条件 |
在本市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的企业与招用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初创企业,在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内,按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申领) |
办事程序 |
按规定流程申请办理。 |
所需材料 |
1、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除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外的小微企业还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单位证明》一份(可在前台窗口领取模版)及其附件《单位参保证明》一份(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打印); 3、单位公章(建议带上)。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
|
办理时限 |
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内申请。1.3.5.7.9.11月1-20号为受理期。 |
表格下载 |
中小微企业单位证明.doc |
备注 |
咨询电话:37690372、37690371 |
附件3
各街道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序号 |
街道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沙河街 |
沙河大街89号一层 |
37234925 |
2 |
五山街 |
五山岳洲路39号 |
85287089 |
3 |
员村街 |
员村新街10号之一 |
85528277 |
4 |
车陂街 |
东圃大马路14号 |
22130806 |
5 |
石牌街 |
石牌东路125号一楼大厅 |
87586457 |
6 |
天河南街 |
体育西横路193号一楼大厅 |
87500016 |
7 |
林和街 |
林和西横路101号首层 |
38816573 |
8 |
沙东街 |
广州大道北冠庭园绿安街1号 |
87639119 |
9 |
兴华街 |
沙河银燕路166号 |
87226992 |
10 |
棠下街 |
天河区棠德西四街1-9号 |
87554097 |
11 |
天园街 |
天河区东逸二街58号 |
85523970 |
12 |
冼村街 |
天河区平云路165号 |
38339035 |
13 |
猎德街 |
珠江新城海明路20号 |
38332321 |
14 |
元岗街 |
元岗路600号 |
37082438 |
15 |
黄村街 |
黄村荔苑路5号 |
82312921 |
16 |
龙洞街 |
龙洞北路1号(公交站:龙洞北路) |
87035058 |
17 |
长兴街 |
长兴路289号 |
37218851 |
18 |
凤凰街 |
天河区华美路中段 |
87065765 |
19 |
前进街 |
桃园路3号 |
82564058 |
20 |
珠吉街 |
珠村东横二路1号 |
32351608 |
21 |
新塘街 |
天河区大观中路新塘大街1号 |
82357233 |
附件4:
中小微企业单位证明
我单位属于□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现有从业人员 人,参保人员 人,注册资本 元,上一年营业收入 元,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规定。
特此证明。
附件:《单位参保证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