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4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19〕27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为支撑的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养老保险服务,我中心将全面推行使用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6月1日起,新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原则上统一使用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作为待遇发放账户。
二、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应当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前按照社保卡申办流程及时申办社保卡。(社保卡业务指引材料见附件)。
三、对于因各种特殊原因暂未领取社保卡的临近退休人员,设置三个月过渡期(2020年6月1日-2020年8月31日),过渡期内,可暂时提供本人银行账户作为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临时账户。此类参保人应当在办理待遇申领后的3个月内完成社保卡申领,同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将临时账户变更为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成功发放到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之后,还未设置社保卡金融账户密码的,请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及时前往卡面所示银行的任一网点设置社保卡金融账户密码。不设置金融账户密码不影响资金入账,设置金融账户密码后,社保卡金融账户即具有与普通银联借记卡相同金融功能,可以进行取款、消费等。
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可拨打热线电话12345查询。
特此通知。
附:社保卡业务指引材料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15日
附
社保卡业务指引材料
为进一步提升社保卡服务能力,大幅缩短申领耗时,自2020年5月起,社保卡实现一对一精准发放,可即时领卡,也可邮寄领卡或在12个工作日后到银行网点领卡。
一、申领方法
(一)申领。
建议网上申领社保卡。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持有非居民身份证的人员,需要代办或需要急用卡的人员可到社保卡服务银行指定网点现场申领。在申领前,请先扫一扫广州社保卡二维码,查询自己是否已经有社保卡。
1.在线申领。通过“穗好办”APP社保栏目“社保卡申领”、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或其他由银行提供的在线申领方式申领。该业务适用于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申领时可选择邮寄领卡(邮资到付)或在12个工作日后到银行网点领卡。
2.现场申领。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持有非居民身份证的人员,以及需要代办的人员,可自行到个人意向选择的服务银行社保卡业务受理网点办理;急需领卡的人员可预约到已开通即时制卡业务的网点办理,现场即时领卡。
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年满18周岁),凭申领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领卡时须由申领人本人办理;申领人未满16周岁由其法定监护人办理。
二、社保卡金融服务银行
目前,我市有10家社保卡服务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广州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自2020年5月起,上述银行在广州市范围内所有营业网点(截至2020年4月共1953个网点)均可受理社保卡在线申领,其中部分指定网点受理现场申领、即时制卡、现场发卡。
三、社保卡申领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中国公民:年满16周岁的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为居民户口簿;
中国香港、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中国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外国人:外国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法定监护人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代办社保卡业务时,除提供申领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可证明两人为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可直接体现两人“父子”、“母子”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二)相片。
2020年5月至7月,可授权使用居民身份证相片,也可提供1张白底小一寸彩色证件相片;2020年8月后另行通知。现场申领请提供冲印好的相片,在线申领请准备电子相片。
四、领卡后注意事项
(一)请扫一扫二维码获取社保卡服务手册。
(二)以邮寄方式领卡的人员需特别注意设置社保卡金融账户密码。请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前往卡面所示银行的任一网点设置社保卡金融账户密码。持卡人设置金融账户密码后,社保卡金融账户即具有与普通银联借记卡相同金融功能,可以进行取款、消费等。
(三)社保卡金融账户免除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卡片挂失和解挂手续费,且每月免收不少于3笔广东省内跨行ATM机取款交易手续费,还可在银行网点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功能。
五、社保卡医保应用方面如有相关疑问,请咨询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