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6日起,广州市已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居住证,并依托“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实现居住证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来穗工作生活,居住证越早办理越好!
其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办理居住登记后可立即申领居住证:
1.身份证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居住地址证明(申请人根据居住地址类型情况,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开具的住宿证明,宾馆旅店出具住宿系统记录、发票证明,属地公安派出所经系统核实出具的住宿证明,或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3.相片(系统已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信息共享或申请人上传具有照相资质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
1.广州市人才绿卡
2.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证明材料
3.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在一年内累计满半年的证明材料
4.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之一)累计满半年(同一时段内缴纳的社会保险不重复计算)的证明材料
5.本人或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如在直系亲属房屋居住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
注意:办理居住证时,对于填报地址与申报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时,需提供新的居住地址证明,并重新办理居住登记方可申领。
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穗好办”APP等进行线上办理,也可线下带齐资料前往居住地镇(街)综合事务中心的居住证业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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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来办理吧
申请人可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电子居住证-我要咨询”模块或致电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办理前,记得提前申报居住登记,并将申报居住地址设置为“常住地”,个人地址详情显示该住址信息为“有效”状态,视为居住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