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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准则

发表时间:2024-02-07 10:07:04 信息来源: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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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业务

  我市已于2017年3月,全部开通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离开户籍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我市公安机关办理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二、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业务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工作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群众(包括本市户籍人员和非本市户籍人员)遗失居民身份证后,可到就近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进行挂失申报。

  三、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业务

  群众拾获他人居民身份证,可就近交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民警认真核实证件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后,准确录入丢失招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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