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同胞新冠疫苗 接种指引 01 接种对象 年龄在18~59岁,以及部分60周岁以上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港澳同胞。 02 接种条件 持四种证件之一即可免费接种: ①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内地医保参保凭证; ③广东省内各类学校教师证; ④广东省内各类学校学生证。 *不能出示以上证件的港澳同胞,需自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按100元/剂次收取。 03 预约方式 1)符合免费接种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通过街道、小区居委;或广东省预约平台“粤健通”微信小程序预约。 2)不符合免费接种条件的港澳台同胞也可通过广东省预约平台“粤健通”微信小程序预约。 04 预约流程 第一步 进入微信小程序“粤健通” 选择疫苗接种的地区 并选择“港澳台同胞” 第二步 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登录 第三步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接种针次、疫苗类型、不同地区及时间段。(*现网上预约只开放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及番禺区) 第四步 完成预约流程,生成预约二维码。预约成功后,需于预约时间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其他证件、预约二维码前往预约接种点,进行验证接种。 05 注意事项 受种者接种前,需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告知健康状况,由现场医务人员做好知情告知、信息登记,签署《知情同意书》《免责承诺书》后实施接种。 完成疫苗接种后,应在接种点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不适症状后方可离开。在接种疫苗后14天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就医。 以下人群不适合接种疫苗: 1、以前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 2、严重慢性病、过敏体质者。 3、发热或急性疾病期患者。 4、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出血性疾病患者。 5、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患者。 6、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7、孕妇。 温馨提示 由于疫苗免疫成功率不是100%,因此即使接种了新冠疫苗,还是存在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还是要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继续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 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