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河区应急管理局排查确认,2021年6-11月天河区辖内有一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期,或在原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地址已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5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将该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体企业名单见附表)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pdf
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