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相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会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期间向社会公示483名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单,公示期间有10名拟任命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担任人民陪审员。经再次随机抽选确定了10名拟任命人选,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命人选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情况,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对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拟任命资格。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6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止)
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
办公及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20-38734292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补选名单(10人).doc
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