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2〕40号),将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新塘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凌塘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8.7861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河区华观路以北,高唐路以东(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新塘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集体土地3.0176公顷,其中农用地2.8553公顷(耕地1.0969公顷,园地0.3148公顷,林地0.0999公顷,其他农用地1.3437公顷),建设用地0.1623公顷(上述数据为现状地类)。
(二)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凌塘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集体土地5.7685公顷,其中农用地4.9233公顷(耕地3.3252公顷,林地0.5245公顷,其他农用地1.0736公顷),建设用地0.8452公顷(上述数据为现状地类)。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4月29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新塘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凌塘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6月24日起至2022年7月8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新塘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