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2〕60号),将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67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村经济发展留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河区华观路以北,育新街以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集体土地0.9679公顷,其中农用地0.5669公顷(均为耕地),建设用地0.4010公顷(上述数据为现状地类)。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5月12日
(二)实施安排:该用地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不实际支付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偿费。请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7月8日起至2022年7月22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办理产权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
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6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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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