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函〔2022〕719号),将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46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杓麻山气象雷达站天河区部分)。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河区凤凰街道杓麻山(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集体土地0.2464公顷,其中农用地0.2464公顷(均为林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6月29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8月17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凤凰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自然资源部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719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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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