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函〔2022〕797号),将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柯木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5.571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增城至佛山高速公路(增城至天河段)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河区凤凰街柯木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均为该联社位于黄埔区的集体土地飞地,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柯木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集体土地15.5717公顷,均为农用地(林地15.5156公顷,其他农用地0.0561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6月29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柯木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凤凰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自然资源部关于广州增城至佛山高速公路(增城至天河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docx
欧宝娱乐官网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