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3〕32号),将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沐陂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0.570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河区广氮四期沐陂地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沐陂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集体土地10.5705公顷,其中农用地10.1918公顷(其中耕地0.9437公顷、园地1.2042公顷、林地0.7268公顷、草地6.6241公顷、其他农用地0.6930公顷),建设用地0.03787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3年2月17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沐陂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3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新塘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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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