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4〕23号),将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长湴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8276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长湴牛公塘商贸城(村经济发展留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天河区长兴路以北、美景街以东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长湴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集体土地0.827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8276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1月17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2.实施时间: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8日,请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长湴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长兴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长湴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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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