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特困供养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人员”)护理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强特困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