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精神,扎实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民函〔2019〕451号).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