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街道办事处、村集体:
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22〕280号)(附件1)要求,为扎实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面积界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农垦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粤财农〔2021〕75号)(附件3)(以下简称《通知》)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并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转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根据国家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在承包耕地上种植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类、桑树、多年生中药材、花卉等多年生农作物及木本作物,不予补贴。”
二、补贴面积申报流程
《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农〔2016〕213号)(附件2)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农垦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附件3)等文件对面积申报流程均有明确,具体流程如下:
(一)各村集体核准补贴面积后,提请属地街道在《广州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样式)》(附件4)上加盖公章;
(二)由各村集体在村集体公告栏对《广州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样式)》(附件4)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公示无异议后,各街道填报《广州市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附件5),并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附件4、附件5(各2份)和附件4的公示照片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四)各街和村集体于7月31日前在“粤财扶助”平台完成申报。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端正申报态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能有力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街和村集体不得因人均补贴金额不多,工作繁琐为由放弃申报。
(二)现场核实,据实申报。各街和村集体必须按文中第二点“补贴面积界定”明确的面积标准现场核实后申报,不得将确权以外的耕地,确权内果树种植、苗木种植、其它木本种植和撂荒面积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地块纳入面积申报范畴。
(三)激活账户,按时申报。前期,区农业农村局已要求各街和村集体相关工作人员完成“粤财扶助”账户的激活和登录,部分街和村集体仍未激活和登录的请尽快激活登录后录入相关资料,确保7月31日提交到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姚万军,联系电话:020-85525663)
附件1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工作(穗农函〔2022〕280号).pdf
附件2 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3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农垦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 广州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公示(样式).docx
附件5 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