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日
附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