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天河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天河区教育局在开展调研工作,评估实施情况,查阅相关政策和文件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修订形成了《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3月3日至3月14日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经梳理汇总,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共收到意见建议82条,其中属于征求意见范围内的意见建议73条,经研究,采纳64条,不采纳9条,其他不属于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的意见(含咨询类等)共计9条。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序号
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
1
建议采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所有指标,不要只采用“纳税情况”指标,建议将外区社保、工作等也纳入。
采纳
2
建议加大天河区积分指标分值设置,延用旧积分体系。
不采纳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天河区需修订原积分入学体系,各区设立补充加分指标的总分值不超过30分,天河区已经达到30分,无法再加大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