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和《2023年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经审核,现对申请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岳林峰等181人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天河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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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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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初审结果(公示).xlsx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