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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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全区标准化战略实施,资助我区实施标准化战略表现优异的单位,《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天河区政府同意印发实施,现就《管理办法》有关条文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标准是质量的基础,也是质量竞争的技术支撑和关键发力点。实施标准化战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质量第一、质量强国”要求。根据广东省《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的通知》、《广州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13-2020年)》、《天河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旨在推进我区标准化工作发展,加快“标准化+”与我区各领域经济的深度融合,助力“质量强区”建设,提升我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制定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二)广东省、广州市地方性纲要、规章:《广州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13-2020年)》和《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内容说明
《管理办法》共有七章22条,分总则,部门职责,使用条件、范围、额度,申报和审批,资金管理和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附则等7个部分,对我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来源、资助条件、范围、额度、标准、审核程序以及惩罚机制做出了具体规定。
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办法第三条明确申报的主体对象。二是办法第七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资助额度。确立了对天河区内在主导标准制修订(含团体标准)、承担标准化研究项目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承担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下达的标准化研究项目、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级企业创建等方面成绩突出单位的资助。同时确定了标准资助总额度限定。三是办法第八条明确对主导制修订标准的定义和说明。四是明确了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和审核程序,对申报单位数量进行限定,确定信息公开方式。五是明确了责任追究方法以及惩罚追回机制。
四、专业术语解析
团体标准是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共同制定的,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在一定专业领域内建立的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起草标准、审定标准。专业领域较宽的技术委员会可以组建分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是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下达的旨在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五、解读方案
为方便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管理办法》,自《管理办法》公布之日至其有效期内,将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派发宣传资料等其他有关途径对《管理办法》进行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