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于2018年2月7日印发了《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见附件),我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以及广州市环境保护局下放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权限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相关需要申请或报送的资料递到天河区政务中心5楼环保局窗口。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径向区环保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ceb
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