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408-440106-04-01-685310
穗天发改投批〔2025〕1号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城市环卫保障综合停车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天河区城市管理综合保障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关于申请调整天河区城市管理综合保障中心项目名称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天河区城市环卫保障综合停车场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44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配套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修车库、配电用房等,建筑层数为1—2层;地下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地下3层,建设9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4厢)及环卫车位440泊(其中大型车位252泊、中型车位188泊),配套实施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32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54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6236万元,基本预备费约1521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代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项目勘察、设计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施工、监理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另行核准。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