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102-440106-04-01-329145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路灯问题一期整治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1〕7号
广州市天河区住建园林局:
《关于申请审批天河区路灯问题一期整治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城市路灯亮化率,改善城市照明与城市建设不协调的状况,方便广大市民夜间出行,美化城市环境,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备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意天河区路灯问题一期整治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内26所学校周边道路,岑村各村道,凤凰街道塘石新街一巷、二巷、三巷,天河南文化广场,兴华街五仙桥新街、牛利岗大街6巷、马蹄岗1横巷、马蹄岗1巷、兴华直街12-13号,广深汕路至新村大街路段,员村三横路东巷,员村街道侨颖社区乐学街等位置。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加装铁杆灯165套、附墙灯227套,以及配套管线11760米、管沟及防雷接地网4590米、路面修复3960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50.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91.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75万元,预备费13.1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广州市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区代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