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106-440106-04-01-865792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山蟾蜍石临时环卫停车场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1〕26号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天河区吉山蟾蜍石临时环卫停车场改建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吉山蟾蜍石临时环卫停车场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6197.7平方米,拟通过场地平整及硬底化后,改造为临时环卫停车场,可提供约160个环卫车辆停车位(含临时停车位5个),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场地平整及铺设混凝土改造成临时环卫停车场面积16197.7平方米;(2)配套建设室外洗车场、简易机修车间、围墙、保安门岗及卫生间;(3)配套室内外公用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92.99万元,其中包括工程费用347.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78万元,预备费11.45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由天河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