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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审批天河珠村农耕文化园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1-10-11 15:20:23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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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2109-440106-04-01-140310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审批天河珠村农耕文化园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1〕39号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天河珠村农耕文化园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天河珠村农耕文化园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机耕路3800平方米,木栈道2552平方米,木平台720平方米,修缮排灌渠778米,布设界桩14个。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831.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7.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17万元(其中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14.84万元),预备费24.2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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