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105-440106-04-01-288983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审批天河区非沥青路面整治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1〕43号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关于申请审批天河区非沥青路面整治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天河区非沥青路面整治工程(二期)建设方案已经天河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建设方案联审决策会议审议通过(穗天联审住建园纪〔2021〕2号),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天河区非沥青路面整治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该项目涉及天河区38条道路,涉及天河区五山、员村、车陂、前进、黄村、新塘、沙河、天园、兴华、长兴、龙洞、珠吉等街道,路线全长约21.341KM,合计面积23.8万平方米。项目主要针对天河区范围内的非沥青路面进行加铺沥青施工,对旧路平石、路缘石采用石材更换及替换人行道铺装,行车道路面市政井盖提升,行车道路面标线恢复,分隔栏拆除复原及拆除更换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6997.42万元,其中工程费为5946.8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17.35万元,预备费为333.2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天河区财政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住建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