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203-440106-04-01-741788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树木迁移中转苗圃暨大树医院(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2〕9号
广州市天河区住建园林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天河区树木迁移中转苗圃暨大树医院(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妥善安置与充分利用回迁苗木资源,带动城市绿化环境提质升级,原则同意天河区树木迁移中转苗圃暨大树医院(一期)建设工程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选取广氮片区AT0607136C2地块中间区域,建设天河区树木迁移中转苗圃暨大树医院,用于天河区城乡建设中迁移树木的中转存放保护与栽培复壮。天河区树木迁移中转苗圃暨大树医院计划分两期项目实施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占地总面积约10042平方米,计划对现状临时停车予以清退并实施苗圃建设,计划形成可种植面积约6092平方米,可容纳乔木约650株。
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状混凝土地面规划建设园圃内部路径,破除约7092平方米现状硬质地面,加装道牙1020米,铺设2100平方米沥青路面,回填3196立方米种植土,形成苗圃作业区域,新建30立方米蓄水池,建设供电、给水及排水系统,新增100平方米配套功能用房,配置家具和宣传牌,建设450米绿网围闭围蔽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23.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3.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37万元,预备费20.1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出资。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住建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