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206-440106-04-01-114347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太古汇周边道路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2〕20号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太古汇周边道路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太古汇周边道路交通出行条件,有效缓解周边交通出行压力,美化道路周边环境,原则同意太古汇周边道路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拟按城市支路标准,对太古汇周边现状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路灯等迁移工程。
(1)道路工程
对华文街与华阳街交叉口处病害严重路段进行更换路面处理约410m2,对华文街(体育东路至康华小学段)及文华街现状西侧普通人行道砖更换为花岗岩砖约1455m2。
(2)交通工程
对华文街8号路段现状双向2车道调整为3车道;对华文街(太古汇路段)现状3车道调整为4车道,对周边主要出入口增设2处停车管理设施及2处鸣笛抓拍设施,对华文街(华阳街至康华小学段)护栏更换为新式人行护栏约238m。
(3)路灯等迁移工程
迁移现状路灯2盏,迁移消防栓2个,迁移信号灯1套,迁移视频监控设备3套,现状管线下地约85m。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额356.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1.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32万元,预备费为16.9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出资,在今年的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如有缺口,调整预算时视财力予以考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住建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