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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公园树木回迁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2-07-20 16:11:01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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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2207-440106-04-01-499057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公园树木回迁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2〕21号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天河公园树木回迁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恢复天河公园西门地块及西边坑涌旁的场地绿化,提升公园及河涌的整体形象及改善生态环境,原则同意天河公园树木回迁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回迁地点共4个,总面积约13751㎡。其中广州天河公园(西门地块)红线面积为6834㎡,西边坑涌地块一红线面积为3253㎡,西边坑涌地块二红线面积2864㎡,西边坑涌地块三红线面积为800㎡。根据总体规划回迁公园苗木,设置地铁施工临时电房外立面装饰景墙。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额423.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0.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11万元,预备费为20.1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出资,在今年的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如有缺口,调整预算时视财力予以考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住建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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