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212-440106-04-01-922323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天河南所、冼村所、龙洞所)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2〕58号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天河南所、冼村所、龙洞所)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穗天市监函〔2022〕208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市场监管规划,推进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提升我区市场监管水平,改善市场监管所办公环境,提高市场监管形象识别,原则同意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天河南所、冼村所、龙洞所)修缮工程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天河南所、冼村所、龙洞所)进行修缮改造。其中天河南所修缮面积约1291平方米,内容包括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门窗工程等;冼村所(汇豪大厦办公点)修缮面积约548平方米,内容包括装修工程、室外工程、门窗工程等;龙洞所修缮面积约1380平方米,内容包括装修工程、室外工程、门窗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70.79万元。其中工程费145.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47万元,预备费8.1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出资。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落实好项目资金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