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210-440106-04-01-622051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南国家植物园南门至行云街路面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3〕9号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华南国家植物园南门至行云街路面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园区内部出行条件,提升园区园容园貌和基础设施水平,原则同意华南国家植物园南门至行云街路面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华南国家植物园南门至行云街路面进行整治,按乡村干路标准,工程实施长度约600米,路面铺设沥青,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路面宽6.5米,双向两车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和交通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91.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3.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24万元,预备费18.6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落实好项目资金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