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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等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3-03-17 15:51:48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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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2303-440106-04-01-996013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等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3〕12号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等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内水系环境,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天河区教师发展中心等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程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工程共实施22个排水单元,共新建DN200~DN500雨水管366m,DN200~DN300污水管582m,污水检查井26座,雨水检查井24座,包括现状雨污检查井开孔、管道封堵、路面破除及恢复、绿化破除及恢复、围墙破除及修复、管线保护、现状化粪池修复等建设内容。工程实施后,排水单元达标面积达6.40公顷。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42.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5.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8.99万元,预备费用47.5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落实好项目资金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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