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210-440106-04-01-491399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科路-天源路节点交通条件和功能完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3〕13号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兴科路-天源路节点交通条件和功能完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缓解兴科路-天源路周边道路交通压力,改善交通环境,提高通行能力,服务保障华南国家植物园建设,原则同意兴科路-天源路节点交通条件和功能完善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涉及兴科路-天源路交叉口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其中:
新建兴科路长度54.62米,红线宽度15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北起天源路,南至现状兴科路。
新建天源路北往北掉头车道,车道宽度8米,同步调整桥下人行过街、绿化岛、工具房空间布局。
新建口袋公园一处,总面积为684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393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28.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1.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99.28万元,预备费87.0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全部招标、委托招标。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落实好项目资金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