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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公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3-06-13 10:00:52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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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2305-440106-04-01-626872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公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3〕34号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天河公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落实广州市“十四五”时期消防安全基础补短板工程的需要,完善天河公园消防治理体系和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原则同意天河公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对天河公园内友谊山、梯田山、龙眼山等区域增设消防设施,主要包括蓄水池2座(容量为127.5立方米/座)、水池泵房2座、消防栓46个、加压稳压泵7台、消防给水管(DN50、DN100及DN150)长2465米、标志牌8套、敷设电缆线长846米,新建隔离网48米、配套修复园区道路314平方米、恢复绿化1961平方米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4.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6.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86万元、预备费8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落实好项目资金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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