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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3-06-16 17:10:44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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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2301-440106-04-05-678299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3〕38号

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有效提升我区对广州国际金融城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原则同意广州国际金融城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一座,首层包括政务、展示、管理、会议、安保等功能用房,二层设置办公室、接待室、会议等功能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456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95.87平方米,室外场地设置停车位、充电桩、门卫房等设施。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794.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66.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7.68万元,预备费110.5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落实好项目资金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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