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210-440106-04-01-828861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荔枝园街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3〕44号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关于审批天河区荔枝园街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荔枝园街区域交通状况,满足渔沙坦片区居民出行需求,原则同意天河区荔枝园街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3条城市支路,道路总长度约745米。其中渔和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双向4车道,道路长度约140米;西和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设计速度为20千米/小时,双向2车道,道路长度约460米;山南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设计速度为20千米/小时,双向2车道,道路长度约145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107.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09.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83.24万元,预备费114.9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全部招标、委托招标。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落实好项目资金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