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109-440106-04-01-140529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3〕50号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你局《关于报送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99,7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90,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9,1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215,380平方米(含公交首末站270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为84,360平方米。
项目设病床1100张,建设内容包括:医疗业务用房(含门急诊、医技、住院、保障系统、大型医疗设备单列项、重离子等)、科研业务用房(科研及转化用房、教学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公交首末站、室外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07,2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2,3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607万元,预备费8,242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政府财政资金及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资金。其中,天河区政府投资257,930万元,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投资49,276万元。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