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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苑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4-10-12 10:25:52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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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2409-440106-04-01-176757

  穗天发改投批〔2024〕63号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苑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和苑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局报来的和苑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2950平方米,其中道路及铺地约168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646平方米,6#楼占地面积约498平方米,其他房屋面积约126平方米。6#楼建筑面积约4939平方米,建筑共有2个梯口2台电梯,层高约3米。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

  (1)基础类16项,涉及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分和小区公共部分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包括楼道照明、楼栋三线整治、楼道修缮、楼栋消防设施、屋面防水、化粪池、外墙治理、建筑户外构造构件、适老化设施、一户一电表、室外消防设施、小区道路、地面铺装、垃圾分类、修缮围墙和室外三线整治。

  (2)完善类3项。具体改造内容包括照明设施、信息标识和公共晾晒设施。

  (3)提升类2项。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建设海绵城市和树木保护。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54万元,基本预备费约10万元。资金来源为广州市财政统筹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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