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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下半年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09-08 18:01:46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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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至12月,广州市天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天河区2020年下半年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局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广州市第八十九中学新增北区工程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部分节点进度滞后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因上半年疫情影响,导致施工单位钢管材料进场不及时,影响工程总进度,我局多次在工地例会上要求其加快材料进场,保障工程总进度。施工单位已通过增加劳动力、合理配置资源,在室外土方回填的关键节点上抢回之前延误的工期。我局后续将继续加强对施工进度管控,督促施工单位按进度计划推进。

  (二)施工单位提供履约担保时间超期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督促施工单位践行契约精神,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为了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了全体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今后,我局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严格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增强履约能力,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施工日记记录不准确、不完整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施工单位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日记进行补充和完善。我局后续将会同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日记的检查,保证施工日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专此报告。

  二、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装修改造工程

  (一)项目管理方面

  1.工程量变更手续不及时。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该项目为装修类项目,采用EPC模式开展建设,在推进过程中,考虑到装修效果,经与业主单位协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04栋首层墙面铺砖施工图为四层调整为三层铺砖。路演室舞台后墙的玻璃砖墙优化修改为实体墙已完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后续将加强管理,及时完善变更手续。

  2.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记载混乱。

  记录人员工作存在马虎、不严谨现象,已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责任人员按要求补充施工日志。

  (二)合同管理方面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现已修订完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

  (三)未制定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的采购操作流程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目前国家、省市对于法定招标规模以下项目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到其他单位开展专项调研,学习其优秀的做法,目前已制定了《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法定必须招标范围以外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规范具体发包行为、明确程序、具体方法等内容,进行有效管理和廉政防控。

  (四)监理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此项问题已责令施工单位完成整改。我局后续将加强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能落实到位。 

  三、沙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

  (一)历史遗留问题

  该项目原项目建议书存在深度不足、缺漏项较多,导致投资估算偏小,且由于历史原因,原有建筑竣工图、房产证、消防验收资料、规划验收资料等缺失,导致图纸设计、消防报建等难以开展,严重影响项目推进。我局在项目接收后,委托服务单位,对现有建筑、结构进行测量和检测,并组织设计单位,多次踏勘现场,积极与业主单位沟通、协调使用需求,同时针对场地狭窄、施工条件较差等问题,对实施方案进行多次论证。与审图单位、消防主管部门反复协商、解决消防报建等问题。于2020年9月,完成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概(预)算编制、审核等工作,开展施工招标。

  (二)施工招标重新评标相关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9月29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招标,10月2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评标工作,并于10月31日发布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陆续有投标人来电对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提出质疑。经我局与招标代理单位复核,认为质疑单位提出的情况属实,原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的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第44.2条“……如电子评标系统中有部分需评审的内容无法显示的,评标委员会应登录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根据库内的相应内容进行评审……”的规定进行评审。根据初步复核结果,我局依法依规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并依照《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评标定标有关事宜的指引(试行)(2019年第2期)》第一条第(一)项第1点的规定,于2020年11月10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原评标委员会在复核过程中,未对存在问题进行修正,仍维持原评审结果。鉴于该情况已影响中标结果,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评标定标有关事宜的指引(试行)(2019年第2期)》第一条第(二)款第2点、第3点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11月16日,向区标办去函申请重新评标,区标办11月18日复函按规定办理。11月20日我局发布复核结果公示及重新评审公告,11月26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重评。12月9日完成重新评标,并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目前,正组织参建单位加紧进行现场施工。针对第一次施工招标中标公示期间收到的质疑情况,我局亦函报主管部门,对评标专家不当行为进行相应处理(附件1),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举一反三,积极总结,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工作。同时,建议业主单位及发改部门在项目立项阶段对历史存在问题、图纸、资料等进行认真梳理,以利于项目顺利开展。

  四、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小学北校区改扩建工程

  (一)工程设计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发生变更内容涉及建设方案调整,已经参建各方协调统一确定,学校及区教育局已向我局来文提出变更,目前已完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及时完善设计变更手续。

  (二)个别施工内容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已责令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目前已完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三)设计单位签字不严谨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已责令设计单位加强审核,已完成整改,后续工作将会加强管理,严格审核。

  (四)未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018年12月12日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场核发《施工许可证》,并根据现场条件发出停工通知书,提出施工围蔽、洗车槽、三级沉淀池、五牌一图未按要求设置,施工道路未硬化、现场未落实“三通一平”等。2018年12月20日我局函告区教育局落实施工范围苗木清理,2019年1月15日学校进行苗木清理工作,并于2019年1月20日完成苗木清理,方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条件编写。施工方已根据场地移交情况和施工条件于开工前完成编制,满足工程开工的要求。

  (五)部分监理及施工日志记录缺失,且记载不一致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已补充监理及施工日志,记载内容一致。后续将对施工、监理工作加强管理。

  (六)未制定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的采购操作流程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目前国家、省市对于法定招标规模以下项目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到其他单位开展专项调研,学习其优秀的做法,目前已制定了《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法定必须招标范围以外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规范具体发包行为、明确程序、具体方法等内容,进行有效管理和廉政防控。

  (七)个别工程项目设计存在安全隐患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门卫室已调整为推拉窗,地下室人防门已调整满足规范及使用要求。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设计图纸质量,在设计图纸审查、图纸会审、施工过程管理过程中论证和及时优化设计图纸。

  (八)合同签订不及时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委托第三方法律顾问审核合同。项目管理过程中注重提前谋划,及时签订合同。

  五、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金融城西校区改造工程

  (一)采购管理方面

  关于此项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项目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比选工作,加强程序管理及人员培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项目管理方面

  1.未及时办理工程签证手续。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以上内容由于施工单位未及时提供预算等资料,以及提供的签证佐证资料不足等原因导致签证手续滞后,目前已完成所有工程签证手续。我局后续将加强签证管理,严格要求,提高效率。

  2.部分施工日志记录失真、缺失。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施工单位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日记进行补充和完善。我局后续将会同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日记的检查,保证施工日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部分监理日志记录失真、无人签名。

  此项问题已责令监理单位完成整改。我局后续将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保证监理日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个别工程例会未见代建局参代表签到。

  此项问题由于局里会议时间冲突导致项目负责人未能参加例会,并将涉及会议内容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后续工作将认真总结,尽量避开会议时间冲突。

  (三)合同管理问题

  1.未按时签订代建协议。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完成代建协议的签订,并形成范本,确保在后续的项目中按时签订。

  2.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关于此项问题我局将加强服务单位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支付手续。

  (四)其他问题

  1.未制定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的采购操作流程。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目前国家、省市对于法定招标规模以下项目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到其他单位开展专项调研,学习其优秀的做法,目前已制定形成了《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法定必须招标范围以外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规范具体发包行为、明确程序、具体方法等内容,进行有效管理和廉政防控。

  2.施工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施工、监理单位加强监督,并落实整改工作。

  3.合同签订不及时。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我局已修订完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委托第三方法律顾问审核合同。项目管理过程中注重提前谋划,及时签订合同。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认真总结和反思,积极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且加强对项目前期程序、现场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了对施工、监理单位日常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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