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河涌水系规划(2021—2035年)目前正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规划的有关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河涌水系规划(2021—2035年)
2.项目业主: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3.设计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建设目标:到2025年,因地制宜构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划定河涌水系管理范围控制线,形成布局合理的水系网络;不断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珠江前航道防洪潮标准全面达到200年一遇,提高强台风和海平面上升的防御能力;排涝标准不低于20~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并有效应对100年一遇暴雨,确保水安全保障体系与天河区社会经济发展地位相适应;提高河湖水系水质达标率,持续改善河湖水环境;打造水系生态廊道和滨岸景观带,修复水生态,传承水文化;落实河、湖长制管理模式,提升水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河湖综合管理得到全面加强。
到2035年,天河区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构建岭南特色生态绿色水网,实现泄洪顺畅、排涝安全、水质清洁、生态健康、景观优美,为改善生态格局、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66号
邮编:510655;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zthswj@163.com;
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020-3866705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