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保障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依据《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并根据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形成《<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天河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天河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天河区软件路13号6楼天河区村改制公司三资交易中心606室,邮编:510663,信函上注明“关于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天河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2.电子邮件:thszjyzx@163.com
3.联系电话:020-37690255,传真37690255。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以邮戳为准)。
附件: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天河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联系人:陈海飞;电话:37690255;传真:37690255;电子邮件:thszjyzx@163.com;通信地址:天河区软件路13号6楼天河区村改制公司三资交易中心606室)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