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
根据《天河区法定招标规模以下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效期届满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变化调整的,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予以评估修订”规定,鉴于国家发改委新公布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广州市政府公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等五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经评估,我区出台的《关于天河区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及交易的指导意见(试行)》、《天河区法定招标规模以下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我区法定招标规模以下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以及市场主体关于简政放权、减低成本的要求,拟废止2份文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二楼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邮编:510655,信函上注明“关于征求废止《天河区法定招标规模以下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等2份规范性文件的意见”;
2.电子邮件:wanghq@sugarmusicstudio.com
3.联系电话:020-85536908,传真:020-85626891。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以邮戳为准)。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2018年12月4日
(联系人:王华清,电话:020-85536908,传真:020-85626891,邮箱wanghq@sugarmusicstudio.com:通信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二楼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